可以说是非常新手了。
礼包打开,只有一组回血的金疮药,一组回蓝的补心丹以及十两银子,除此之外,什么也没有。
要说这金疮药和补心丹……
30级以前用用还行,到了林鹿春这个等级,就是当糖豆嗑几千个,也没什么用。
想到这东西或许可以拿来换银子,林鹿春没有乱扔,而是依旧把药放在背包格子里。
穿过人烟稀少的村落,一人一鹿终于到了有酒楼有客栈的地界。
林鹿春扫了一眼地图,自己所在的位置已经点亮——是兴唐县。
白鹿在这里想当打眼,林鹿春躺在白鹿背上,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,更是引人注目。
当然,她可不是为了出风头,而是为了找任务。
不引人注目一点,怎么会有任务送上门呢?
路过一家客栈的时候,店伙看林鹿春那一身圆领袍料子不错,眼珠儿转了转,迎上前来。
“客官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呐!”
林鹿春懒洋洋地往店里扫了一眼,扫到角落里的那一桌时,立刻说道:“住店。”
角落里,一个穿着白绸洒金团花圆领袍的男人,桌子上放着一把长剑,正在自斟自酌。
虽然只看到一张侧脸,但对方挺直的鼻梁和低垂的睫毛已经足够说明五官的优越。
“客官,小店里还有上房两间,小房六间,您看……”
“上房。”林鹿春默默收回目光,跟着店伙在楼下大厅的一张桌子边坐下。
店伙一脸期待地看着林鹿春,林鹿春也一脸期待地看着他。
“没有菜谱吗?”
店伙诧异道:“客官说的可是食帐?小店可没有那等好物,恐是大酒楼才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