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那个年代,披风和袋子的确是旅人出门必备的两样东西。我要带的东西很少,有几件换洗的衣服,一本魔法书,一柄柳木手杖,两条自制的黑面包,两条腌好的防风鱼干,一个木头杯子,一条绒麻毛巾,一些诸如蝙蝠耳朵、三叶草、老马的眼泪、月长石粉末、秘苏里合金之类的零零碎碎的小东西。
我在一个晴天出了门,想要先去古鲁丁看一下。我所在的海岸叫做古鲁丁海岸,附近有两个人类聚集的村落,一个是古鲁丁村庄,另一个是古鲁丁城镇。
古鲁丁村庄的附近有一个卡布兽人的兵营,所以那里的贸易挺发达,却又不会像古鲁丁城镇那样太过发达,让人觉得自己是个乡巴佬,于是我的第一站就是那里。
每一个魔法师都有自己的真名,这个真名是刚刚出生以后,父母给起的那个名字。可是一旦他成为了魔法师,那个名字就不能再让人知道。否则你的魔法对于另外一个魔法师就是完全失效,甚至成为他的奴隶。于是我现在用的名字是艾尔·穆恩,意思是,空灵之月。
这里靠近海边,路上并不尘土飞扬,甚至还因为旁边大片的小百花,沾染了一些清新的香气。我把袋子背在背上,拄着我那柄长到眉稍的黄褐色柳木魔杖,离开了我小小的法师塔。
知道我要出行的人只有那个和我熟悉的小贩,因此我在我的门后设置了一个魔法陷阱,名字叫吸取生命。如果有人未经我的允许就推开我的门,陷阱中的储存的魔力就会发挥作用,让那人死掉。当然,如果他运气好的话,他还会有01的机会豁免这个魔法的伤害。
我不知道当我再次回去的时候,门前是一具枯骨还是一层灰尘。
走了一个上午之后,我有点后悔了。因为我见到的景致除了起伏的绿地和点缀其上的小白花之外,几乎还是相同的景色。而我向后望去,发现前后的风景都差不多。我终于明白在这个年代,旅行并不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,路上香甜的气息可比不上我屋子里舒服的藤摇椅和鸡蛋煎牛肉。
我叹了一口气,在一个大树下坐下来,把背上的口袋解下放在身边,又从里面取出用牛皮纸包着的黑面包和腌鱼。
我吃掉了半个面包,一个腌鱼的四分之一,然后就因为口渴再也吃不下去了。
远处的草丛里有几个墨绿色皮肤的小哥布林在探头探脑,看样子是拿不准要不要扑上来抢我手里的黑面包。
大多数普通人类都不把小哥布林当成是智慧生物,只把他们看做是和牛羊一类的东西。其实这些家伙也有挺高的智慧,他们的身高大约有70厘米,会制造石器,会点火,还会给自己做很简陋的兽皮衣服穿。
他们是群体活动的生物,可是也很胆小。我拾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朝他们丢过去,他们马上呀呀地叫着跑开了。可是这几个小哥布林很不走运,跑开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堆浮土上,于是他们周围一下子炸了窝。
那堆浮土是树林妖精的巢穴,树林妖精大小像马蜂,外形是半透明的小人背上长着两对透明的翅膀。他们的脾气很坏,从被踩塌的土堆里钻出来之后就开始无声地嚎叫——他们嚎叫的频率很高,高到人类听不见,可是哥布林还是能听见。
那几个绿皮小矮子发慌了到处乱跑,可是一群树林妖精都追了上去,用胳膊手和膝盖上锋利的骨刺去戳他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