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唐朝的冥婚习俗,就是两家父母为两个未婚男女订婚迁葬。
因为华夏婚俗为的是传宗接代,冥婚没法传承子嗣,所以长辈一般会在最后告祭先祖的时候,领养一个孩子记名在死者名下。
在先秦时期,“冥婚”叫“嫁殇”,顾名思义就是死者的嫁娶。
到了唐朝才改名叫“冥婚”,从字义来看,就是去除悲剧色彩,增加喜庆氛围,将凶礼转变为嘉礼。
在唐朝不仅民间还比较流行冥婚,宗室也有。
比如懿德太子李重润死后,被唐中宗聘国子监丞裴粹亡女为冥婚,与之合葬。
史料中,关于唐朝冥婚的记载也比前朝要多。从现代发掘的墓志铭统计,十一位冥婚新娘的家庭背景与新郎家庭背景大致相符,二位平民,八位贵族,一人是皇室亲属,可以看到皇室举办的冥婚也多余其他朝代。
此外也可看出这时婚姻以“门当户对”为主,哪怕是死后的冥婚也是如此,彼此相当。
【早在先秦时期受到殉葬制度的影响,已经有冥婚。那时只是单纯将两位死者合葬。但是因为儒家,比如孔子和荀子,是明确的批判过厚葬和人殉,合葬之风也并不流行。】
【唐朝时期因为胡俗开始流行,宋朝因为佛教火葬的影响衰落,元朝同样更崇尚天葬火葬之类,冥婚接近于无。】
孔子认为,除了纸扎的草人之外,以“木偶”来陪葬,都是“不仁”的,因为这太接近于以人陪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