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能在朝廷官兵的监督下,不能闹事,但是真正的公平,岂是写两个字那么简单。
巴清就不信,贵族与普通平民做交易时,不会占据贵族身份占便宜,这对普通平民来说,算得上公平吗?
【春秋战国时期,朝廷垄断的“工商食官”制度开始衰落,官退,私进,出现了更多的私人商业,商业更加繁荣。】
【这一时期的商业活动有一个最大的特点,有士人的加入,出现了士而商、商而士的现场。士加入商后,提高了商人的文化水平和道德水准。
】
范蠡辅助越王勾践复国,官拜上将军后,退隐民间开始经商;
管仲未发迹前,与鲍叔牙合伙做生意;
还有商朝时期,吕尚未遇到文王之前在朝歌与孟津的市肆做过屠夫和卖浆饮的营生。
甚至据说舜曾经在顿邱做买卖。
无论是发迹前经商,还是发迹后退隐经商,至少可以看到,这个时期并没有后世商人不能科举、不能为官那样的限制,士而商、商而士,是很常见的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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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,一向洒脱的李白难得有些无耐。
“先秦时期,商人都可以直接入朝为官,在大唐却是连商人的子嗣都不能参加科举!”
他就是商贾之子,有心报国却连参加科举的资格都没有,到处拜访名士来引荐自己,但是很可惜,依然没有得到机会。